当前位置:主页 > 资讯 > 要闻 > 正文

《“十四五”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》正式印发

        2021-05-14 来源: 责任编辑:

分享到:

  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退役军人事务部、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《“十四五”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》。提出到2025年,社会福利、退役军人、残疾人服务设施条件将得到进一步改善。

  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“十四五”时期,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重点支持3类项目。对社会福利服务设施方面,主要包括区域性儿童福利设施、未成年人保护设施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、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等,支持新建殡仪馆或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,尚未覆盖的县市补齐短板。

  对退役军人服务设施方面,主要包括烈士纪念设施、军人公墓、光荣院等,支持每个省至少建设1所服务全省的区域性优抚医院。

  对残疾人服务设施方面,主要包括残疾人康复设施、残疾人托养设施、省级盲人按摩医院,推动每个地市都有1所专业化的残疾人康复或托养设施。与“十三五”时期相比,烈士纪念设施、军人公墓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设施、省级盲人按摩医院4类,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支持内容。

  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中央预算内投资要优先向革命老区、民族地区、边疆地区、脱贫地区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倾斜,对于原“三区三州”等深度贫困地区要应保尽保。补齐无民政、退役军人、残疾人服务设施地方的“空白点”。优先安排火葬区尚无殡葬服务设施地方的项目。

 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项目原则上按照东、中、西部地区(含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分别享受中、西部政策地区)分别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30%、60%和80%的比例进行支持(定额支持项目除外)。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,对中部地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、原深度贫困县、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资的80%的比例进行支持。西藏自治区、南疆四地州项目建设资金原则上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额安排,四省涉藏州县项目可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额安排。(总台央视记者 戈晓威)